一、目的:本會為培育英才,設置獎助學金,以鼓勵優秀學生,敦品勵學、精進向上,特訂定本要點實施之。
二、對象:高雄大學在學學生(大學部及研究所)。
三、每名金額:12,000元。
四、申請資格:
1.在學之大學生或碩士生。(日間、進修部皆可,不含大一新生)。
2.110學年度(第一學期及第二學期)學業成績、操行成績平均為80分以上。
3.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4.除成績與在學證明外,另可檢具相關資料(如自傳、獎狀、低收入戶證明等)作為審核參考。
5.為擴大幫助對象,限未曾獲本會獎助學金者申請。
五、申請時間:111年9月26日至10月15日止。
六、申請辦法:一律採取網路申請,請於10月15日前至志光慈善會獎助學金網頁申請 https://pse.is/TNVKP
七、審核資料: 申請時,須同時附加上傳相關證明資料,並以彩色掃描上傳
1.指定資料:以下2份證明為必要項目
(1)110學年度第一學期及第二學期「成績證明書」1份(向校方申請並蓋校印)。
(2)在學證明單1份(學生證上無蓋111年第1學期註冊章,須另向校方申請 加蓋或開立在學證明)。
2.其他參考資料,如有檢具者,亦可一併上傳。 八、頒獎:經志光慈善會審查委員核定後,於11月5日公佈名單,並擇期統一頒發。
九、其他注意事項:
1.錄取名額由本會審查委員會做最後核定。
2.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本會修訂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