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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6月1日(六)系友回娘家~歡迎系友及在校生報名參加

全國農業金庫獎學金申請辦法

第一條

(訂定目的)

 

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農業金庫」)為鼓勵農業相關系所學生認識農業金融業務,培育未來農業金融相關人才,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特設立本辦法。

第二條

(實施學校系所、名額及作業期間)

 

實施學校系所、名額及作業期間如下:

1、 學校系所:國內公私立(科技)大學院校農林漁牧、自然資源、生物科技、商學管理、資訊、永續發展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學生。

2、 名額:共十五名。(凡就讀農林漁牧、自然資源、生物科技系所之學生,得優先考慮,其所占名額以總核定名額之三分之一為原則,另保留資訊相關科系二名)

3、 作業期間:本獎學金之申請期間及得獎名單公告日,視當年度作業時程另行公告。

本條第一項第一款之學校系所及第二款之名額如有變動,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第三條

(申請資格)

 

受理對象如下:

1、 目前就讀學士班三、四年級;碩士班:一年級。

2、 若申請者為學士班四年級學生(無論是否就讀相關系所),限已考取相關系所碩士班者,始具申請資格。

3、 限本國籍在學學生申請;延畢生以及進修學士班、碩士在職班學生不得申請。

申請資格如下:

1、 成績審查標準期間之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無任何學科不及格。

2、 成績審查標準期間之學期操行成績達八十分以上,且無懲處紀錄。

申請時之年級

成績審查標準

學士班

三年級

學士班二年級下學期成績及三年級上學期成績

 

四年級

學士班三年級下學期成績及四年級上學期成績

碩士班

一年級

學士班四年級下學期成績及碩士班一年級上學期成績

3、 就讀系所二位教授推薦。

4、 無領取其他相似性質之獎學金。

5、 符合上述資格者,如為農家子弟(農會正會員或漁會甲類或乙類會員之直系親屬者)及低收入戶者,請檢附相關證明,評選時將予以考量。

第四條

(獎學金額度、領取期間及短期服務)

 

經審查通過之得獎者,每名每月新臺幣五千元整(領取期間自當年九月至隔年六月共十個月)。

得獎者應配合農業金庫指定期間參加短期服務,如下:

1、 報到:得獎者應按規定格式提供個人資料,並依通知時間至工作地點報到。

2、 福利與薪資:短期服務期間以約聘人員(月薪比照農業金庫五等一級支給)任用,其他福利依農業金庫相關規定辦理。

3、 短期服務地點與內容:由農業金庫視業務需要就近安排,並於短期服務前,告知工作場所安全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

4、 輔導與考核:

(1) 得獎者於短期服務期間,各系所得不定期安排輔導老師至農業金庫訪視,負責輔導、溝通、聯繫工作。

(2) 農業金庫得於短期服務期間結束後進行評核,並將評核結果送各系所參考。

5、 短期服務辦理時間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停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具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情形者,農業金庫得向得獎者請求返還所領獎學金。

第五條

(申請程序)

 

凡符合申請條件者,請詳實填寫相關表格,並檢附下列相關文件,除本項第七款外,如有缺件或內容不齊全之情況,視同資格不符:

1、 「全國農業金庫獎學金申請表」乙份。(如表一)

2、 學生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如表二);學士班四年級申請者請檢附考已取相關系所碩士班證明文件。

3、 近二學期之成績單正本乙份(含學業成績平均分數,學校使用GPA者亦可),並加蓋學校印信。

4、 獎懲紀錄證明。

5、 自傳(如表三)。

6、 教授推薦函二份(如表四),分別請推薦教授密封並於封口處簽名,交申請學生連同其他申請資料一併寄出。

7、 如為農家子弟(農會正會員或漁會甲類或乙類會員之直系親屬者)、清寒家庭、低收入戶者,請檢附相關證明乙份。

8、 特殊表現之證明,如專利或專業證照等。

申請人將前項備審資料依序置入信封後,於當年公告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寄出,以利後續作業。

第六條

(評選及公告)

 

評選及公告作業如下:

1、 農業金庫就申請資料進行資格審查與評選。

2、 經農業金庫評選得獎者,除公告於農業金庫網站外,同時發函至各得獎學生系所辦公室協助公告得獎名單。

第七條

(其他注意事項)

 

本辦法其他注意事項如下:

1、 申請人於申請期間或取得得獎資格後,若因休學、退學等理由離校或申請之文件內容與事實不符者,農業金庫將不予錄取或取消得獎資格。

2、 得獎者於短期服務期間表現優良且領取獎學金期間成績符合前述審查標準,並於畢業前取得農業經濟學、農產運銷學、會計學、行銷相關學科、貨幣銀行學、經濟學、統計學合計至少十二學分者,畢業後參加農業金庫新進人員招募得優先錄取。

3、 得獎者於完成短期服務後,農業金庫將進行實習問卷調查。

4、 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由農業金庫解釋之。

第八條

本辦法經董事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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